貼文者寫到,明明知道安安是性侵被害人,聽到受不了開口就想姦,直白的稱李男是「口姦男」,還爆估中正一分局今年5月4日不受理李男對安安的性騷擾案件。
另,中正一分局防治組已在找其他印尼通譯,確認李男確實說出「強姦」等字眼,今早已通知李男到案申明,李男向警方表示「這是開頑笑的話!」,要對爆料公社po文者提告妨害名譽」翻譯全案遵照將依法函送。
安安回到印尼後,客歲6月再度來台灣工作,從桃園機場入境時,經顯示竊盜通緝犯遭帶回偵辦,安安向桃園分局暗示「阿公抓我的奶」,案件經單一窗口轉往中正一分局。
今天臉書爆料公社由louies huang發文指出,「中正一分局忠孝西派出所,106年4月5日處置一件印尼籍關照『安安』(化名)性侵案,不但吃案,夭壽骨隨便去火車站附近拉一個理髮店老闆李x光來充任司法通譯」。
安安客歲3月在蘇阿公衆當關照,卻因差點遭性侵拿走阿公的手機和現金脫逃,遭蘇阿公至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提告竊盜,警方客歲4月5日通知安安到案申明,向警方暗示,「他告我竊盜,我要告他性侵!」,爆出差點遭性侵進程。
30歲的印尼籍移工安安(假名)出頭具名指控客歲4月遭台北一位雇主79歲蘇姓阿公(79歲)摸奶性騷,還意圖性侵,最後卻釀成竊盜通緝犯,中正一分局找來理髮店老闆、印尼華僑李姓男人(49歲)當通譯,李疑似亂翻譯,還在偵訊竣事後離譜對安安說「華碩翻譯公司要強姦妳!」,警方通知李到案申明,全案依性騷擾防治法函送翻譯
中正一分局今傍晚透露表現,去年偵辦竊盜案通知安安到案申明,依照規定放置轄內印尼華僑,且曾列冊於「外語通譯志工名冊」的李男協助通譯。針對爆料公社指出疑似有翻譯錯誤,由於李男在筆錄具結,若內容有與事實不符,將自當負相幹法律責 任翻譯
貼文指出,李男傳譯完後精蟲亂衝,大頭鈍鈍?小頭脹脹?筆錄最後,色膽包天把忠孝西派出所當「查某間」,沒臉沒皮拿桌上的杯水用印尼話對安安說,「妳不喝我給妳的水,華碩翻譯公司就強姦妳」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7/3145625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碩翻譯公司02-23690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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